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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籍小讲堂:方志

       梁启超说:“最古之史,实为方志”。“方志”又称“地方志”。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志者,记也,知也。”方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具特色的瑰宝,方志编修源远流长,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发端,“方志”一词首见于《周礼·春官》曰:“诵训,掌道方志,以诏观事。”

       “国家有史,地方有志,家族有谱”,二十五史记王朝兴替、地方志为郡县资政、家谱载家族传世,地方志可补二十五史之不足,家谱可与地方志记述互证,二十五史、地方志、家谱共同构成了中国历史的三大支柱。中华文明传承千年、至今不辍,文献记载是其最深厚的基石。

       地方志记载内容十分广泛,天文地理、山川水利、地理变迁、经济物产、地质矿产等自然资源分布,政制沿革、贡赋徭役、宗教寺院、风俗习惯、各类人物、科举学校、诗文著述、奇闻逸事等社会人文信息,都包罗其中,可谓纵贯古今、横陈百科,留下了许多正史和其他史籍所没有的宝贵资料,也因此有“国史羽翼”之称,是“一方之全史”。

       “治天下者以史为鉴,治郡国者以志为鉴。”在中国古代,地方志形成一种自成体系的典籍。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均接续性地纂修方志,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特有现象。

来源:大连图书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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